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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土地前期的收储、开发以及储备管理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资金投入,而土地出让相对滞后,由此产生跨期融资需求。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的背景下,土储专项债是推动土地储备、解决资金来源,助力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增长,改善财政跨期平衡以及支持实体的重要财政工具。
为提高土储专项债券申报的技术实施能力,中建政研集团近日组织召开了《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政策学习及申报实务》的专题交流会。中建政研数据服务公司项目总监、中建政研政府投融资研究中心研究员孙佳欣作为主讲老师,围绕土储专项债申报实践经验展开,涵盖土储专项债政策背景、申报指引、审核要点、项目案例等内容,与会人员还深入探讨各地政策差异、系统填报细节、方案疑点等问题。现将会议主要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政策背景与环境
国家重要会议与文件:为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会议精神,去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研究存量闲置土地盘活方式,12月国常会审议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管理新机制(52号文),明确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回收回购闲置存量土地和新增土储。
重启目的:支持房地产市场,促进止跌回稳。重要文件包括104号文(18条),针对闲置存量土地处置给出政策;242号文,由自然资源部出具,是申报和审核专项债的政策指引文件。
二、政策学习(242号文核心要点)
实施主体:必须是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要件包括土地储备中心组织机构代码及省批文。
地块要求:储备地块须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储备地块标识码。
收购范围:优先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开发的已供应未动工住宅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土地(通过招拍挂取得)、进入司法或破产程序及低效用地等也可纳入,但划拨土地除外。
回收价格确定: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地块价格,与取得成本就低确定基础价格,不包括财务费用。市县决策机构根据市场和履约情况确定下调幅度,协商公示后由市县政府批准。
其他要求:通过社会收购方式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用于房地产开发,且供应面积不超过收购的50%。
三、申报指引
全流程管理:包括项目申报(编制一案两书或一案三书)、审核(逐级审核)、债券发行准备、资金使用、存续期管理与偿债。
申报范围
1)存量闲置土地:企业无力或无意愿开发的已供应房地产用地,2024年11月7日后供应的土地除外。
2)新增土地项目:包括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依法收回且原使用权注销的国有建设用地等。
申报要件
1)存量闲置土地: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地块标识码、项目实施方案、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地价评估报告、企业土地成本材料、集体决策证明材料、收购土地相关材料、价格公示文件等。
2)新增土地储备计划:除需提供与闲置土地相同的前三个文件外,还需提供依法收回文件、收购协议或批准征收文件等。
申报资格与发行要求:实施主体需纳入自然资源部名录管理;发行年份为三年、五年或七年;资本金无要求,但项目需平衡,本期覆盖倍数达1.2,建设期利息和发行费用由地方政府配套。
审核要点与程序
1)审核要点:申报要件齐全规范、土地储备机构纳入名录、地块符合收购范围、权属清晰无纠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回收价格按要求确定、本期覆盖倍数达标等。
2)审核程序:地方土储机构负责申报,经本级财政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核,人民政府批准后逐级上报,非自产自发地方报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自产自发地方备案。
四、部分省份3月份土储专项债项目申报情况
四川省情况:自省自发试点,3月申报有试点城市(成都、宜宾),部分通过年审项目未获额度,非试点城市下一批可能发行。
省审核意见:包含项目必要性论证不充分、套合图面积含非经营性用地未扣除、收储价格未按要求下浮、企业土地成本低于供应价格合理性存疑、项目总投资与总成本表述不清等。
五、部分土储专项债项目案例
新增收储项目:某项目收储地块90亩,总投资预计4000万元,申请专项债券2000万元,主要费用包括征拆、补偿、配套等,收益测算按土地用途属性区分。
回收回购项目:有两个地块,总投资含回收回购成本、债券发行费用和利息,收益按用地属性分别测算。
六、目前遇到的问题与困难
系统问题:自然资源系统复杂,申报需按地块逐一录入,而许多申报人员不熟悉系统操作和认定规则。
回收回购流程:流程复杂,资料繁琐,政府要求提供手续模板和审核通过项目参考。
划拨转出让土地:可能存在程序不合规风险,需谨慎申报。
土地面积调整:土地规划调整导致测绘面积与计划面积有差异(原则上小调整属于正常情况)。
七、交流答疑
与会人员李艳艳、尚婷婷、李兴佳、王金环等就企业取得成本是否含利息费用、土地出让净收益专项计提、存量转新增项目、总投资认定、收储土地出让用途比例、未出让土地利息处理、抵押地块解押措施、前期已支付费用发债解决、土地出让价格计算、政府决策下调幅度依据、成本审计、新增土地收购费用确定等问题与孙佳欣老师进行深入交流,并讨论出一些新思路和方法,各省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要求,借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