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专项资金申报政策分析与未来申报指引

2024-11-20

一、申报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就坚定文化自信、对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论述。之后,他在各地视察时也多次就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作出重要指示。


2021年9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提出:构建以具有保护意义、承载不同历史时期文化价值的城市、村镇等复合型、活态遗产为主体和依托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保护对象主要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与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保护传承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


202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强化农业文化遗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


2024年4月16日,《求是》杂志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章围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大意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实践要求、促进中华文明与各国文明交流互鉴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阐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对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要有珍爱之心、尊崇之心。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维护文物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22年~2024年期间共组织开展了3批次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申报工作,共批复了110个,详见附表1。


随着3批次申报工作的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申报难度也在显著提升,竞争也逐渐激烈,因此对于项目申报的策划、筹划等前期工作的筹备也变得更为重要。下面将就项目申报要点和典型成功案例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已批复项目情况,对未来可申报地区及市场提出策划建议,供地方参考。


二、申报要点解析


1.申报时间及公示时间


每年3月(具体以当年文件公布时间为准)


2.申报要求


(1)申报基础条件


申报县应拥有5个及以上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中国传统村落。每个省份可以推荐1—2个县参评示范县。


其中:符合条件的县达5个(不含)以下的省份可以推荐1个县;符合条件的县达5个及以上的省份可以推荐2个县,2个推荐县之间应体现文化内涵、产业特色、地区特征的差异。


支持重点向位处于中西部、基础工作较扎实、乡村特色产业成熟度较高的地区倾斜,重点支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2)申报材料


试点申报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要点》要求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围绕重点任务,大胆探索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模式、创新传统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方式、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机制、探索县域统筹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模式。


(3)支持标准


中央财政对示范县予以定额奖补,其中东、中、西部示范县补助基准分别为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


同时根据示范县拥有中国传统村落数量情况赋予相应奖补系数,拥有5—9个、10—19个、20个及以上中国传统村落的示范县补助系数分别为1、1.25、1.5;


每个示范县的补助资金为相应的补助基准乘以补助系数。


(4)负面清单


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示范市州、示范县,不得重复申报。


三、典型成功案例分析


1.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


吉水县积极探索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吉水模式”,在全面开展传统建筑保护修缮的基础上,积极融合传统建筑与当地文化旅游资源,培育和引进传统村落文化企业,同时鼓励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从而打造多元发展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推进文化资源与乡村旅游、农业休闲进行有机结合,形成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发展的新业态。


经过两年示范创建工作,吉水县32个传统村落得到成片成体系的整体保护利用,形成了以燕坊村、仁和店村、桑园、湴塘村等中国传统村落为中心的西北部传统村落聚集核。依托商贾文化、科举文化、诗画艺术等文化资源、结合吉水进士文化园、湴塘杨万里诗画小镇等设施,重点打造文化创意+休闲观光模式为主的文旅农一体化的综合性的连片示范区,以及义富村、店背村等南部中国、省级传统村落聚集组团。此外,吉水县全面整合境内红色旅游资源,在保护好红色文化遗存历史原貌的基础上,完善红色旧址旧居景点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各红色旅游景点串点成线,实现传统村落串线成片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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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


乃东区是藏民族和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有“藏源”之美誉,拥有格桑村、桑嘎村、结巴村、门中村、多若村、滴新村、扎西曲登社区等7个国家级传统村落,被誉为“藏源”文化“基因库”。


2023年,乃东区成为西藏自治区首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按照“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的总体要求,将传统村落与农村田园风光、农耕文明及当地自然景观等有机结合,促进“农文旅”在当地深度发展,培育生态观光、康养休闲、研学体验、非遗文创等新业态,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充分发挥高原河谷特色生态优势,以此带动当地产业发展。


此外,乃东区通过建设民宿硬件设施,开展旅游服务技能培训,制定民宿服务标准,设立投诉反馈机制等,建设规范化民宿。通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就业环境,吸引企业投资,现已形成藏戏、藏蜜、葡萄酒、乡村旅游等产业,赋予传统村落新的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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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建议


结合申报要点分析、典型成功案例分析及已批复地区名录情况,经初步分析,认为:我国还有350个县具备申报条件,覆盖山西、云南、福建、贵州等20个省份的116个市州。其中,山西省、云南省尤为突出,具体原因如下:


山西:历史文化传统悠久、资源丰富,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处于全国前列。目前山西省有619个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占全国的7.6%,从现存传统村落来看,山西已成为北方汉民族地区传统村落数量最多、风貌最完整、集聚度最高、类型最丰富的省份。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及活化,山西省建立了“619个中国传统村落+1736个登记建档村落+3500个摸底村落”的全方位保护体系,形成“1个国家示范市+5个国家示范县+14个省级试点县”的示范路径,同时已实现619个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的全覆盖。在传统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县域统筹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创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式、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可形成典型案例和推广经验,申报该专项资金具有一定优势。


云南:截至目前,云南省传统村落总数达到777个,位列全国第一,覆盖16个州(市)、24个民族,其中沿边传统村落、少数民族传统村落和多民族杂居传统村落在全国具有重要的代表性和保护发展价值,充分体现云南传统村落的多元性、唯一性和世界级原生态传统文化资源。近年来,为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云南省编撰《云南传统村落丛书》,设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补助资金,先后出台《云南省“十四五”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申报该专项资金具有一定优势。


未来,在申报“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时,建议对各地区资源禀赋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分析,同时结合申报要点分析、典型成功案例分析及已批复地区名录情况进行综合谋划、策划,避免“徒劳无功”的情况发生。


附件1:


2022—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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