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策“输血”计划:揭秘国家资金如何赋能产粮大县

2025-07-01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产粮大县是“国之根基”。中国粮食版图上,800个产粮大县以不足全国三成的县域数量,贡献着七成的粮食总产量。产粮大县作

为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支撑,是稳定区域发展的压舱石,但却因耕地保护限制工业发展,财政收入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长期面临“产粮越多,财政越紧”的“粮财倒挂”困境。

国家如何通过资金支持破解这一难题?从财政补贴到保险覆盖,从产业链升级到横向补偿机制,一场“输血”与“造血”并行的产粮大县振兴行动正在展开。

一、国家支持政策脉络

面对产粮大县的发展困境,国家以“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为核心,构建起立体化的资金支持体系,通过财政激励、科技赋能、产业链整合和生态保护,推动产粮大县从单一生产向全链条高质量发展转型,同时注重农民增收与区域均衡发展。支持政策从单一补贴向体系化、精准化、长效化演进,可分为“保产量”(补贴奖励)、“防风险”(保险全覆盖)、“强能力”(公共服务补短板)三个阶段,最终指向“可持续”(产销区利益平衡)。具体而言:

(一)基础补贴阶段(2005–2017年):构建普惠性支持框架

产粮大县奖励机制:2005年启动,奖励资金规模从55亿元增至2024年的571亿元,同时对常规产粮大县、超级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商品粮大省等给予一定奖补,奖励政策不断完善和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四个率先”普惠政策:在产粮大县率先取消农业税、实行“四补贴”(种粮直补等)、实施最低收购价、取消风险基金配套。

项目资金倾斜: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工程等项目资金优先投向产粮大县。

(二)体系完善阶段(2018–2022年):强化风险保障与产业链支撑

完全成本保险试点:2018年起探索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作物保险,覆盖物化成本、地租和人工等领域,2023年推广至所有产粮大县。

优质粮食工程:2017–2021年中央投入215亿元,带动社会投资600亿元,增加优质粮超5000万吨,支持64个贫困县和产粮大县产业链升级。

(三)全面深化阶段(2023年至今):聚焦能力提升与长效补偿

保险全覆盖与提标:2024年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全国推广,中央财政安排超200亿元保费补贴,农户自缴比例降至约5%。2023年三大作物保险为1亿户次种粮农户提供风险保障8000亿元,中央财政放大倍数达到58倍。

公共服务能力补短板:2023年《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出台,优先支持内蒙古、吉林等5个粮食调出大省试点,目标2030年覆盖全国产粮大县,实现“医教不出县”。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破解“产粮大县,民生弱县”的困局。

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探索:2024年启动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要求广东、浙江等主销区按粮食消费量向河南、黑龙江等主产区支付补偿金,平衡主产区财政压力,形成“多产粮多支持”的正向循环,破解“谁产粮谁吃亏”难题。

 二、资金申请政策梳理

(一)中央预算内资金

1.产粮(油)大县奖励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413号),为促进国家粮食、油料和制种产业发展,保障国家粮油安全,中央财政实行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商品粮大省、制种大县、“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省份给予奖励。

奖励办法:①产粮大县,按照动态奖励机制,中央财政每年根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筛选入围获奖县,按因素法分配奖励资金。②产油大县,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入围地区,入围县享受的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③商品粮大省,根据13个粮食主产区近五年平均粮食商品量及上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按权重测算分配。④制种大县,在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国家级制种大县、海南南繁基地市县、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核心县(农场)范围内,根据农业产业发展需要选择重点市县(农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实行定额补助,一定三年,分为两档:超大规模制种大县三年共奖励4500万元;其他制种大县三年共奖励3000万元。分年度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综合考虑预算安排等情况合理确定。对纳入常态化奖励的海南南繁基地市县、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核心县实行1000万元定额补助。⑤“优质粮食工程”,由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地方上报的三年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原则上按经核定的投资规模进行测算,每年根据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三年实施方案、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对地方给予奖励,其中按照国家援藏、援疆有关规定,适当提高西藏、新疆补助比例。

2.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1470号)提出,分期分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具体支持范围、支持额度、支持比例等按照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执行。

支持范围:优先支持粮食调出量大的主产省(区),2024年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等5个粮食调出量大的主产省(区)开展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财力,分期分批逐步支持其他粮食主产省(区)和非主产省(区)产粮大县,力争到2030年基本覆盖全国产粮大县。

项目储备方向:重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基础教育学校(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疾控中心等),养老托育服务机构。

支持标准:中央投资(包括新增中央投资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各类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80%,具体根据地区差异调整,例如西藏及四省涉藏州县可全额补助。

3.粮食仓储与物流设施专项

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粮食与储备局2023年12月22日发布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支持范围:中央储备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中央储备棉花、食糖直属库仓储设施项目,承担地方政府粮食储备任务的粮食仓储设施项目,政策性粮食收购有仓容缺口区域的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位于粮食物流重点线路、节点上的粮食仓储物流项目,以及应急保障中心项目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需国家支持的其他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项目。

申报条件:符合国家和地方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布局建设相关要求;符合国家棉花、食糖仓储设施布局建设相关要求;已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依法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取得土地、规划等前期手续;拟新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即可按期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但申报时项目主体工程未完工;未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补助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专家评审核算的相关设施投资测算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案。中央储备直属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棉花和食糖仓储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核算后相关设施投资的50%,其他中央企业和地方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30%。西藏自治区及青海、四川、云南、甘肃省涉藏州县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给予全额补助。西藏自治区及四省涉藏州县的其他项目以及新疆地区的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50%。中央储备直属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棉花和食糖仓储项目,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2.5亿元;其他项目,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亿元,且均为一次性安排。

4.国家现代粮食物流(产业)示范园区创建

政策依据:国家粮食和物流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现代粮食物流(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粮办〔2024〕50号)

申报主体:示范园区创建主体为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和关键节点承载地县(市、区)政府,隶属于地级市政府的区域以及跨县(市、区)的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由地级市政府负责。

支持标准:奖补资金6000万元,根据《国家现代粮食物流(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方案》组织申报,旨在提高粮食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加快构建现代粮食物流体系,提升粮食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优化园区规划布局、提升园区综合实力、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完善园区服务功能。

5.水稻重大品种研发推广一体化试点

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4〕4号)“支持种业发展,实施重大品种研发推广一体化试点,对于单产水平高、优质专用性好、推广潜力大的品种,根据推广情况进行补助”。

支持标准:具体以地区政策文件为准。以江西为例,项目奖补资金3000万元,水稻重大品种在江西省内新增推广面积每亩补助标准不超过30元,单个品种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最多可连续支持3年。

6.粮油生产扶持相关领域

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和地方共同投入资金,支持产粮大县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2025年计划新增1亿亩,并鼓励通过占补平衡指标调剂收益反哺建设。

农业补贴与转移支付: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并逐步取消产粮大县涉农项目的县级配套资金,加大中央资金整合力度。

农业保险与风险保障:三大主粮作物(水稻、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覆盖主产省产粮大县,中央财政提供保费补贴,部分地区试点“保险+期货”模式(如安徽实现全覆盖)。

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应急救灾资金:对承担防灾任务的产粮大县给予补助,支持灾后恢复生产,确保粮食稳产。

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整县推进:支持粮油生产机械化改造智能化提升,为粮油稳定安全生产提供装备支撑。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由市县统筹用于还田、离田等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以项目审计价款为准)。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对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国家级农作物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圃)等资源保护单位进行补助。

7.国家级现代农业园(粮油产业)

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支持产业园主导产业规模化种养基础设施、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联农带农增收等方面。

支持重点:重点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聚焦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油菜、花生、牛羊、生猪、淡水养殖、天然橡胶、棉花、食糖、乳制品、种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品类;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兼顾带农效果明显的优势特色农产品、新产业新业态,统筹做好项目谋划设计。

支持标准:原则上每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资金总额1亿元,按照批准建设、通过第一次绩效评估和通过第二次绩效评估,分别奖补0.3亿元、0.3亿元、0.4亿元。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1.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政策依据:《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提出,对于具有稳定收益来源且符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审核发行要求的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可以按规定申请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支持范围及领域:优先支持粮食调出量大的主产省(区),2024年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等5个粮食调出量大的主产省(区)开展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财力,分期分批逐步支持其他粮食主产省(区)和非主产省(区)产粮大县,力争到2030年基本覆盖全国产粮大县。重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基础教育学校(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疾控中心等),养老托育服务机构。

2.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

支持领域及标准:粮食、农资仓储物流设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枢纽、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平台等物流基础设施,大宗商品储运设施,重要商品骨干流通走廊和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内的流通基础设施,支持比例不超过80%。

(三)超长期特别国债

1.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政策依据:《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提出,支持产粮大县职业院校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资金需求,可按规定通过申请中长期贷款解决。

2.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政策依据:《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2024—2030年)》提出支持全国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强化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优化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

支持领域:农业节水供水、高标准农田建设、种业振兴、粮食单产提升、粮食绿色生产、农业机械化提升、农业防灾减灾、盐碱地综合利用、粮食加工仓储物流能力建设等9项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支撑性重大工程。

支持标准:国债支持的额度最多支持到80%,项目总投控制在1亿-1.5亿之间。

申报流程:根据国债每个月申报的领域方向进行申报。

3.“两重”建设国债领域

政策依据:发改委印发的《粮食和化肥等仓储设施“两重”建设实施方案》《重要物流流通基础设施领域“两重”建设实施方案》《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等有关工作要求。

支持领域及标准:

(1)粮食和化肥等仓储设施:支持新建和升级改造粮食仓储设施,按不高于支持建设内容核算投资的50%补助比例予以支持;支持建设国家化肥商业储备仓储设施、大宗农资综合储运设施项目。

(2)重要物流流通基础设施领域:支持国家物流枢纽网络、成交大仓基地、重要商品骨干流通走廊、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投资补助支持比例不超过核算投资的30%或企业投资贷款贴息的方式予以支持。

(3)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领域:支持仓储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包装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物流新基建智能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应在2千万元以上,支持比例不超过结算投资的30%。

三、地方实践案例分享

(一)案例1:湖南南县——从“鱼米之乡”到“数字粮仓”

南县位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地带,素有“鱼米之乡”美誉,拥有中国挂面之都、中国稻虾米之乡、中国生态小龙虾之乡、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等荣誉称号。南县立足湖南特色县域经济强县、湘鄂边消费“新蓝海”、国家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的发展定位,统筹财政资金12.6亿元,出台19条高含金量支持政策,创新“稻虾共生”模式,重点打造了稻虾米等特色产业,实现双季稻亩产2200斤、小龙虾300斤,综合收益达传统种植5倍,并通过“三确两检一码”数字平台实现全产业链溯源管理,品牌价值突破500亿元。在加工环节,陈克明食品采用专利灭菌技术,开发出保质期6个月的无菌米饭;助农米业通过适度碾磨技术,开发出米珍营养米、胚芽米等功能性产品,整精米率较传统工艺提高5%~8%。全县还实施“揭榜挂帅”机制,推动39个粮油科技攻关项目落地,搭建“产学研政”协同机制将制造业“精准控制、智能监测”技术植入粮油产业,建成全国首个稻虾全产业链数字平台,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数字化管理,为全国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南县样板”。

(二)案例2:黑龙江富锦市——从“产粮第一县”到“全产业链强县”

富锦市作为中国粮食仓储能力第一县、中国绿色食品原料种植第一县,粮食产量多年位居“全国产粮第一县”,被誉为“中国大豆之乡、中国东北大米之乡”。全市坚持以系统性思维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改革保粮、科技稳粮、项目增粮”的协同发展格局。通过创新改革“农业服务公司+村集体合作社+小农户”和“生资企业+合作社+小农户”双模式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十二个一”科技赋能工程引导科技、人才、信息等要素集聚,投资2.3亿元建成水田、旱田、黑土保护等4处万亩示范区建设,扶持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280万亩,推出“金融惠农贷”解决3.2亿元种地资金需求,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订单农业模式覆盖85%耕地,引进中粮等企业建设30万吨稻米深加工项目,打造玉米粒-淀粉糖-乳酸菌产业链,走出了一条“稳产保供—提质增效—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径。

国家资金注入产粮大县,正从“账上数字”转化为田间地头的“黄金效益”。随着横向补偿机制落地和产业链升级,国家资金支持体系将不断完善,实现从“保产量”向“强产业”转变,“粮财倒挂”困局有望彻底破解,真正实现粮食安全与县域发展的共赢!

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客服电话:18601103476

(周一至周五: 08: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