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5〕250号)
时间:2025-04-09
中建政研
来源:网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做好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体育行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关于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现将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山理念,推动资源利用设施建设服务升级赛事发展产业融合安全治理等6方面工作落实落细,有序开展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确保如期实现到2030年,建设100个左右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目标要求(一)地市谋划有积极性的地级市(州盟)或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是建设主体,负责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要依托本地区优质特色户外运动资源,突出优势户外运动项目,合理确定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空间布局和边界范围(原则上不跨地市级行政区域),组织编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方案(编制要求及参考提纲详见附件)(二)省内推荐省级人民政府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择优确定推荐名单(三)国家复核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相关部门对各地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联审,并进行部门联合评议,确定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名单(四)建设实施对于纳入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名单的地区,地市级人民政府应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总体和分年度建设目标,强化土地资金政策等要素保障,健全可持续的管理运营维护机制,明确管理运营方案,加强企业培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切实抓好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五)政策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指导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地区开展项目谋划,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体育总局等相关部门完善户外运动标准体系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部门依法依规优化环评林地草地占用涉河湖等审批流程(六)总结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等部门跟踪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进展情况,总结评估建设成效,对建设地区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一)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具有显著特色的可供户外运动发展的自然资源禀赋,具备户外运动发展基础和经验,具备推动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承载能力人员条件与技术支持(二)具有发展户外运动的积极性,建立政府负责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将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建设思路清晰,政策措施具体(三)具有广阔的户外运动发展空间,交通便利设施完善服务优质赛事丰富,能够通过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吸引国内外广泛参与,为全国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四)地方财政状况稳定,能够支持项目建设与后续运营,确保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链条畅通,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建设进展,避免新增隐性债务风险,杜绝借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搞政绩工程新形象工程(一)省级发展改革委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指导意见和本通知要求,综合考虑户外运动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空间布局项目建设条件等因素,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建设地区应加快编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实施方案,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并按照既定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省级发展改革委体育行政部门将第一批推荐名单(原则上每个省份不超过4个,并按优先等级排序)及相应地区的建设方案,于2025年7月15日前联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报送,电子版请一并发至联系人邮箱附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方案编制要求及参考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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