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04 中建政研 来源:网络

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国函2025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国发202323号),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先行先试,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经过一年多的试点试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了一批引领性标志性制度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含金量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为用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复制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复制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抓出成效复制推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模式,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复制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要因地制宜做好复制推广工作,充分考虑实际情况,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试点举措,做好与其他改革开放试点措施的相互协调相互衔接要全面准确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确保复制推广工作取得实效


三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地区复制推广工作的支持指导对确需制定具体意见办法细则方案的,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商务部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解决复制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开放和安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加强风险评估预警,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在推动措施落地见效的同时,实施与之相适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健全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监管体系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不断调整优化实施举措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附件: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任务表


国务院

2025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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