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五大资金申请路径研究

2025-03-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工作,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消除安全隐患,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表示,2025年将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在新增100万套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改造规模。对于群众改造意愿强烈、条件成熟的项目,将予以重点支持。然而,资金短缺问题一直是制约城中村改造项目顺利推进的关键因素。本文通过对政策文件的系统梳理以及相关案例的深入分析,总结了我国城中村改造的五大资金申请路径,旨在为相关主体提供全面、系统且切实可行的资金解决方案,助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高效推进。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城中村改造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具有资金规模大、使用灵活、成本相对较低的显著优势,能有效缓解项目资金压力。截至2025年2月,全国已有1000余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借助专项债券成功筹集资金,累计发行金额接近2600亿元,有力地推动了相关项目的实施。

(一)政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均可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范围。

(二)申请条件

1.项目必须纳入当地城中村改造规划或年度计划,并且完成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相关前期手续,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项目应具备明确的收益来源和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以保障债券本息能够按时足额偿还。

3.项目实施主体应为地方政府或其授权的国有企业,且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较强的偿债能力,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资金的安全使用。

(三)相关案例

以海淀区半壁店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为例,该项目总投资高达55.7亿元,通过发行专项债券成功筹集资金11.45亿元,有效解决了项目前期的资金缺口问题,有力地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

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是由政策性金融机构为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而提供的专项资金,具有资金规模大、利率低、期限长等优点。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新增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3817亿元,为众多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极大地推动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进展。

(一)政策依据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通过专项借款支持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建保〔2023〕80号)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可依法申请专项借款,以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

(二)申请条件

1.项目需列入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且为具备条件实施拆除新建的项目,或实施拆整结合项目中的拆除新建部分,确保项目合规性和实施必要性。

2.借款主体应为合格的地方国企(原则为市属全资国企),并由市人民政府承担统借统还责任,保障借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3.项目应具备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偿债计划,确保借款本息能够按时足额偿还。

(三)资金用途

专项借款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前期工作、征收补偿安置、安置住房建设以及安置住房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四)利率和期限

专项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利率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两家政策银行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自主决定。根据各地所披露的信息,利率约为2%~4%,这一相对较低的利率水平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五)相关案例

广州市黄埔区“五村七片”城中村改造项目通过申请国家开发银行专项借款1.76亿元,专项用于购买首批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有效解决了安置房筹集问题。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武清区南蔡村镇、北辰区天穆镇三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2024年全国首批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首单放款0.8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征收补偿安置、安置住房建设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是国家为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城中村改造项目作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依法申请该补助资金,以获取必要的财政支持。

(一)政策依据

依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4〕15号)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可申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二)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住房建设(购买)、安置住房小区直接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完善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整治提升等支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该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城中村改造中安置住房之外的住房开发,以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经营性设施等支出,以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补助资金的实施期限至2027年。

(三)申请条件

1.项目需纳入当地城中村改造规划或年度计划,并完成相关前期手续,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项目应符合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具备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以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相关案例

财政部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广西获15.6亿元,其中广西城中村改造获得2.6亿元资金预算。该资金的及时到位,为当地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切实改善了当地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形象。

四、中央预算内投资

中央预算内投资是国家为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城中村改造项目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依法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以获取必要的资金保障。

(一)政策依据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9〕1035号)的相关规定,超大特大城市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城市城中村改造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可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尽管该政策文件中并未明确提及城中村项目,但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在征集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时大多将城中村内容纳入其中。例如,《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等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2024年计划申报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24〕3号》明确将城中村项目纳入安居工程领域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为相关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二)投资补助标准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补助金额一般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不包含征地拆迁费用)的30%~50%。

(三)申请条件

1.项目需纳入当地城中村改造规划或年度计划,并完成相关前期手续,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项目应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具备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以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商业银行贷款

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城中村改造项目提供贷款支持,是城中村改造资金的重要补充来源。

(一)政策依据

依据相关政策,商业银行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城中村改造项目提供贷款支持。贷款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前期工作、征收补偿安置、安置住房建设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以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

(二)申请条件

1.项目需纳入当地城中村改造规划或年度计划,并完成相关前期手续,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项目实施主体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较强的偿债能力,符合商业银行贷款要求,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使用和按时偿还。

3.项目应具备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偿债计划,确保贷款本息能够按时足额偿还。

(三)相关案例

浙江温州瑞安市“飞云江南岸”城中村改造项目通过申请中国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贷款8700万元,有效解决了项目资金问题。该项目涉及400多名村民的安置,计划新建6幢高层住宅并完善配套设施。中国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针对项目融资需求,积极争取“在建工程不抵押”政策支持,通过追加保证担保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在利率和贷款期限上给予优惠,帮助企业节约近10%的融资成本,将贷款期限延长至6年。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资金需求大。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商业银行贷款等多种资金申请路径,共同构成了城中村改造项目多元化的资金支持体系。相关主体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自身条件,合理选择资金申请路径,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以确保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顺利推进,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的整体品质,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金融创新的推进,有望为城中村改造提供更多元化、更高效的资金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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